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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(引才篇)

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22-03-19

金华职业技术学院,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,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、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、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、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。2019年入选国家“双高计划”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(A档)。因发展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。具体事项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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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

(一)招聘岗位及要求

1.需求计划:33人

2.基本条件

热爱教育事业,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。同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,符合规定的体检合格条件,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、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、教学能力,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,能胜任岗位工作。

3.专业要求:

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、电路与系统、通信与信息系统、信号与信息处理、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、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、系统工程、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、计算机系统结构、计算机软件与理论、计算机应用技术、软件工程、农业工程、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、机械电子工程、机械设计及理论、动力机械及工程、流体机械及理论、化工过程机械、电机与电器、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、载运工具运用工程、车辆工程、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、结构工程、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、道路与铁道工程、应用经济学、工商管理、学前教育学、课程与教学论、发展与教育心理学、蔬菜学、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、作物遗传育种、果树学、畜牧学、兽医学、护理、护理学、中医基础理论、外科学、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、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、药理学、地理学、设计学、药物化学、药剂学、药物分析学、药学、环境科学、环境工程、文艺学、汉语言文字学、中国古代文学、中国现当代文学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、马克思主义发展史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、思想政治教育、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、马克思主义哲学、中国哲学、职业技术教育学、高等教育学、教育学等。

4.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,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

5.学历(学位)要求一般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。

02

二、相关待遇及说明

1.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用人,实行聘用制管理。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。

2.经双方协商,学校研究通过后,可以给予享受住房(或购房补贴)、科研启动经费、人才津贴等相关待遇。高层次人才可登录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

https://www.jhc.cn/rczc/list.htm

具体了解学校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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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招聘程序与办法

(一)应聘时间及方式

1.应聘时间: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

2.应聘方式:高层次人才将个人自荐材料、学历学位证书(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,须提供教育部的《学历学位认证书》)、职称证书、科研情况及有关获奖材料以电子邮件或线上报名等方式进行:

邮箱地址:rscszk1306@163.com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邮件标题:姓名+学历+专业);

在线报名网址:http://zp.jhc.cn


(二)资格审核

高层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入围比例,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。根据招聘计划,学校收到应聘材料后对高层次人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才,邀请其来校参加业务能力考核。

来校参加考核的高层次人才,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:身份证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(回国留学生同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)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、学习成绩单、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。


(三)业务能力考核

考核采取试讲、面谈等方式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
(四)体检、考察

对业务能力考核合格人才,经学校研究同意后,学校将安排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、考察。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修订后)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,费用自理。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国公局发〔2013〕2号)执行。


(五)公示、聘用

经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人才,确定为拟聘人员,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http://rsj.jinhua.gov.cn/)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(http://www.jhc.cn/)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由学校确定报到时间,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
(六)其他

1.高层次人才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,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,一经查实,取消聘用资格。

2.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校报到。逾期不能报到的,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校协商不成,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,我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。

3.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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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招聘监督

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及时向学校监管部门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。

监督电话:0579-8226659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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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联系方式


单位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

咨询电话:0579-82265017 (陈老师)

0579-82265016 (梅老师)



具体信息详见:

https://www.jhc.cn/2021/0318/c3939a129597/page.htm 

(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可直接跳转)



来源: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

图片:陈威磊

编辑:包雅颖 许瑾怡

责任编辑:吴杨伟  阎浩 陈江贇 

推送:董浩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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